德阳市规划和建设局办理《修剪、砍伐城市树木》事项须知
【新华网德阳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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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8 9:59:40】 【来源:】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0号《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残需要移植砍伐城市树木,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或其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示意图。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由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到现场确认;
3、予以核准。
四、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德市价费[2004]38号
收费标准:按附表项目及标准收费
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市规划和建设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电话:(0838)2514030
市规划和建设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0838)2230018
咨询投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8)2514005、2514015
网 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dyzw.gov.cn邮件地址:dyzw@dy-public.sc.cninfo.net
编辑:韩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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