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利人曾军位于德阳市市区泰山南路与柳河街交汇处柳河公寓第1幢1-22号车库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德府国用(2005)字第B27525-43818号”]遗失登报作废,现申请补发。若有申报不实、隐瞒、欺诈等行为,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叁个月内,向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地址:凯江路二段109号)提出异议。逾期将由登记机关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德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