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0838)2514545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0838)2501941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8)2514005、2514015
  市国土资源局 (0838)2500643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产权分户
【2008-3-13 15:41:40】【来源:德阳市国土资源局】打印本稿】【字体:  】 【颜色: 绿 】  

法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转让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已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2、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报材料:

1、商品房购买者申请;

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协议书;

3、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分户明细表;

5、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购房者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证明;

6、商品房购买者《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接件;

2、窗口审批;

3、通知申请者领取变更通知书。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正在整理中。)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0838)251454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0838)2502272

咨询投诉: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838)2514005、2514015

市国土资源局 (0838)2500643

网 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dyzw.gov.cn

邮件地址:dyzw@dy-public.sc.cninf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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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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