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一天,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中午到晚上,相继在交警支队(龙泉山南路与长江东路交汇口红绿灯)处、庐山北路莱特酒店门口、东桥第一红绿灯(天山北路与凯江路交汇处)三地发生电动三轮车与小汽车、行人、自行车相撞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随意拐弯、闯红灯所致。
而初步调查表明,目前市区无证电动三轮车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数量不断增加。市区电动三轮车已增加至700多辆,其中客运200多辆,货运500多辆。由此不断带来市场经营、道路交通监管滞后新问题。
二是管理尚属空白。虽然管理部门已经将其定性为“机动”车,但公安交警部门指出:“须凭‘发改委’公布的产品目录审核发放牌照,目前这些电动三轮车生产厂家无一在内,所以不属其管理对象”。为此对这种非法生产、运营的电动车难以管理。
三是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电动客、货三轮车由于无证、无照经营,行政规费、税收、管理罚没等“一毛不拔”,潜伏冲击依法经营的人力三轮车、出租车运营。
四是造成交通、社会治安隐患。电动三轮车生产加工属于地下操作,产品质量、技术保障,尤其是刹车部件无监管标准,产品假冒伪劣问题突出,比如一些车辆无转向灯、反光镜等;驾驶人员在无培训、无管理状况下营运,拐弯、停车无信号,车速、载货无限制,快、慢道路随意行,乱停乱靠,出现事故在所难免;由于无登记管理,肇事逃逸,车辆被盗给公安机关带来工作难度。
为此热心读者程学培(市工商联干部)等来信呼吁加强对市区照电动三轮车的管理。
首先认真贯彻5月1日即将施行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电动车必须办理行使证”的要求实行登记运营管理。二是杜绝非合格产品车辆上路。工商、质检、交警、交通部门和社区,联合对已有的电动三轮车合格性进行监管。对未取得“三证”(工商注册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车辆,限制营运;查封非法生产厂家;禁止私自改装、组装电动三轮车。避免假冒伪劣产品、三轮车运营肇事。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依法征收工商税费,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