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助学贷款打上“地理标志”补丁
【2008-8-27 10:26:14】【来源:新华网】打印本稿】【字体:  】 【颜色: 绿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25日说,我国在试点基础上,正在大力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介绍,实施此种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此前在各高校实施的“无担保”助学贷款,在极大地惠及了贫困家庭和贫困学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近两年来,关于助学贷款逾期不还的新闻时有见诸媒体,有的地方金融机构对失信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有的甚至诉诸法律……社会舆论对此也是存有分歧,有的说学生信用缺失成了“老赖”;有的说银行手段极端,缺乏爱心,不一而足。

就学生而言,难以及时还贷,不排除有些学生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就业难或是收入低还不起贷款。但贫穷不是罪过,无论是公示还是诉诸法律,都使部分学生的尊严仅仅因为贫困而受到了伤害;对银行来说,贷款没有如期收回,损害了银行的利益。况且,逾期不还的助学贷款过多也会影响银行资金周转,这可能会使更多的贫困学子难以及时享受到国家的这一助学政策。同时,如果容忍贷款到期不还现象,也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

由此看来,要让助学贷款发挥正面效应,减少和规避负面效应,关键还是要在制度设计上给信用助学贷款加上一个“安全”补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目前来说,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给信用助学贷款打上“地理标志”,将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列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一方面可以使助学贷款的贷款人不至于“不知所踪”,另一方面也使得助学贷款的还款概率大大提高。而之前之所以会出现“公示”、起诉等现象,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学生离校后,银行无法及时有效地追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给助学贷款加上一份保险,也是在制度层面上保障了贫困学生的尊严。这对于刚刚进入社会的学生们来说,更为重要。

只有最大限度地保障信用助学贷款的偿还“安全”问题,这项惠民政策才可以持续地保障公民进一步接受教育的权利。由此看来,推广生源地信用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科学规范之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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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娇